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高质量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制定本规范条件。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本规范条件中的污水治理企业包括污水治理装备企业和污水治理工程企业。污水治理装备企业指生产用于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处理以及水体修复等领域的专用装备、零部件及材料药剂的企业(以下简称装备企业)。污水治理工程企业指依靠自有技术,通过外协、外购设备及材料药剂组装形成成套装备实现污水治理效果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企业)。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一、基本要求(一)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从事污水治理装备生产制造或污水治理工程。(二)企业应具备研发、设计、安装调试等能力及相关资质。装备企业应具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并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東。(三)企业生产制造或工程施工中应用的工艺、设备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