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1、企业集团:是指由一个或若干个大、中型企业通过资产经营一体化,吸收较多企业或事业单位参加,组成供产销、人财物统一的,从事专业化、综合性经营的经济实体。 2、无限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的公司。 3、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发起设立,全部股本划分为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数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的公司。 5、民营公司:是由国家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出资,国家出资占资本总额50%以下的公司。6、公司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7、产权制度:是指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关系进行合理有效的组合、调节的制度安排。8、企业法人财产:是企业设立时出资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依法向企业注入的资本金及其增值和企业在经营期间负债所形成的财产。9、一级市场:是企业通过投资机构出售其新证券的场所。10、二级市场:是已发行的有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