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西电网公司(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职责、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包括县级供电企业)的公文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发200023号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0南方电网办200927号 总部公文处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09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公司公文 指公司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约束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制度、规定和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3.2 公文种类及式样公文的种类见附录A。公文的式样见附录I。3.3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4 职责4.1 主管部门4.1.1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主管部门。4.1.2 公司所属单位办公室(或经理工作部)为本单位公文处理的主管部门。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