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基础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第二章 学籍建立第三条入学注册(一)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学校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将学生学籍信息上报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其审核通过后,管理系统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自动为学生生成学籍号。学籍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学生注册后,学校及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管理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