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序号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一、基本公共教育(7项)1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生对城乡所有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普通小学700元、普通初中1000元市、县(市)政府负责,中央和省级财政适当补助省教育厅、财政厅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比例为在校学生总数的8%(苏南6%、苏中8%,苏北10%),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每天4元,每年按250天计),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每天5元,每年按250天计),并建立随经济发展水平或物价变动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不低于上述比例的基础上,确定具体资助比例,但不得通过降低补助标准扩大资助面市、县(市)政府负责,省级财政按省定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对部分地区给予补助省教育厅、财政厅3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