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效益优化、提高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1单件或整套价格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2国家科委规定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密设备。3学校认为应该按照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的仪器设备。第二条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与验收:1申请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部门必须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对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合理性、综合效益进行必要的论证分析,填报浙江科技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表一)。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进行购置。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使用部门及供货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工作中发现各类问题时,应及时办理仪器设备退、赔、换、补等手续。验收结束后填报浙江科技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附表二),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第三条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