稔平半岛综合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合同甲方:惠东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魏荣君地址:惠州市惠东县人民路号乙方:北京中青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层室乙方:青旅(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惠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云会里金雅园过街楼三层室基于甲乙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对等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以国家发改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版)为基础,依据稔平半岛综合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专章,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双方决定共同出资,采用模式,共同打造稔平半岛综合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乙方依托中青旅品牌优势、市场资源、资金实力和专业经验,整合稔平半岛区域内所有旅游及公共服务资源,依托四大旅游组团巽寮湾组团、双月湾组团、范和湾组团、考洲洋组团资源打造包括海滨度假、美丽乡村、革命老区、养生养老等核心项目,促进半岛旅游经济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甲方依托自身土地、海洋资源以及规划、行政等优势做好项目区域内规划、用地、用林、用海等行政审批及其它服务,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双方就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以下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