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明确职责,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2. 范围公司内一切生产、生活、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与责任。3. 定义:无4 职责4.1 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4.1.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订符合本公司生产、生活、消防、设备和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1.2 督导公司各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规范安全操作程序。4.1.3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在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上作讲评,力争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公司生产、生活、消防、设备及交通安全。4.1.4 对已发生的生产、生活、消防、设备及交通等事故进行分析鉴定,作出鉴定结论。4.2 安全主任职责:4.2.1 总经理为公司法人,为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安全主任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4.2.2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各种生产机器、设备、工作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