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电工初级工(一试两证)技能培训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于跨省外来务工人员培训)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穗劳社培20064号)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对跨省外来务工人员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此,在本工种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学员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教学大纲。本大纲制订的主要依据是参照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基本要求,并参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理论课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考证培训的有关要求而制订。它的任务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获得电工技术必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使他们受到必要的基本技能的训练。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拓宽学员的知识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以适应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为学员将来的就业和学习奠定了一个重要基础。学员通过培训后,可以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初级维修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及特种作业人员(维修电工)操作证书。二、课程的基本内容及基本要求课程内容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