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待岗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对员工待岗工作的管理,规范待岗流程,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于用中兴通讯和康讯公司所有正式员工。3.定义待岗是指员工因工作能力、机构调整、项目调整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由部门提出并经两级主管领导审核,人事中心审批同意后退回HR部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过程。4.内容4.1待岗条件4.1.1员工由于工作能力、机构调整、项目调整、疾病(医疗期满)等非过失 性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事业部/中心无法安排者。4.1.2一次考核为C2,但不属于淘汰范围的,原则上由事业部/中心内部安排岗 位。原事业部/中心无法安排可以申请待岗。413属于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待岗:(1) 员工在试用期内;(2) 在一年内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给予行政处分的。4.2申报凡符合上述4.1.1和4.1.2待岗条件之一者,由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待岗申报表,由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中心HR部。HR部经调查核实后,将向事业部及员工发出员工待岗通知单,并按程序要求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