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规范附21 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规范-电动洗衣机范围本评价规范规定了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产品评价要求和检测方法。本评价规范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3kg及以下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以下简称洗衣机)。本评价规范不适用于额定洗涤容量为1.0kg及以下的洗衣机和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不适用于搅拌式洗衣机。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定义与术语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评价值能效之星产品所达到的能效指标值,包括单位功效耗电量,单位功效用水量和洗净比。要求基本要求申请电动洗衣机能效之星产品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产品应通过CCC认证;产品应通过能效标识备案;申报企业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4288-20XX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的要求;申报产品型号的销售量不低于1000台。企业应提交生态设计报告,内容应涵盖以下方面: 企业基本信息; 产品的主要功能、特点及采取了哪些生态设计说明; 生命周期清单:给出构成产品的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环境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