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脱硫系统设备供货技术要求日期:2011年6月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规范要求第1章 总则1.1 总则1.1.1本规范书适用于 某公司364MW热水锅炉烟气脱硫工程(以下简称太原热力)。太原热力新建3台64MW热水锅炉脱硫装置,为满足环保要求,炉后配一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三炉一塔,设100%烟气旁路,不设GGH,三炉公用一套共用系统。锅炉燃用设计煤种、BMCR工况条件下,脱硫效率98%或脱硫装置排放SO2浓度60mg/Nm3,且脱硫装置的可用率不低于98%,它包括该系统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本规范书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方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格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1.3供货方执行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1.4供货方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作规定外,均使用中国的相应国家标准、各行业的相应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和/或其它先进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