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供货整体方案投标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检测手段1、货物质量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货物的价格,按投标文件中的价格执行。2、所提供的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条件、供应范围及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内容要求。3、全部货物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具备防湿、防潮、防震、防锈、防装卸等保护措施;如果由于货物包装不良或采用不充分、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损失,我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每一包装件中,有详细装箱清单,并在每件包装上标有引人注目的发货标记。4、货物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对货物凭现状验收,在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损情况下,采购人对货物的件数,外观进行初步验收。5、验收货物发生短缺、损坏等问题时,采购人收到货物后10天内通知我公司,否则,视为采购人初步验收无误;我公司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0天内答复处理,否则,视为我公司已默认采购人的通知。6、我公司交货时,出具货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证书,货物由我公司负责现场安装调试及人员操作培训,但不解除我公司在货物质量保证期的责任。7、货物的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