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经常检查管理办法2.1 目的明确规定道路养护部负责管理的高速公路经常检查的工作对象、作业要求、质量标准、考核方法;通过经常检查发现日常巡查难以发现的损坏情况和可能影响交通的事件,以便养护维修人员及时、合理的安排清理与维修,尽快恢复公路正常使用状态,使公路处于良好的服务水平。2.2 职责道路养护部全面负责经常检查各项工作的的组织计划、具体实施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2.3 经常检查的内容2.3.1 桥涵经常检查的范围范与要求适用于道路养护部管养公路的桥涵经常检查管理,桥梁经常检查范围包括:桥面系、桥梁伸缩装置、桥梁上部承重构件、桥梁下部结构及调治构造物等。涵洞经常检查范围包括:进出水口、整体外观、基础、洞内结构等。桥梁工作内容要求如下表:表1.1 桥梁经常检查内容部件类型检查内容桥梁结构有无异常变形、异常振动及其他异常状况。外观是否整洁是否整洁,构件表面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开裂、剥落、起皮、锈迹等。主梁裂缝1.是否有发展,箱梁内是否有积水。2.适当抽查焊缝有无开裂、螺栓有无松动或缺失斜拉索、吊杆、系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