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 银行(以下简称“ 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促进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及管理工作服务,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邮储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邮储银行及各分支机构合同制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劳务派遣、离退休返聘等人事档案管理均不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邮储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不再沿用原先按照身份管理档案的做法,人事档案不再区分干部档案和工人档案,统称员工人事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员工的原有身份仅做为一种历史的记载,在调出系统或调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时,以原有身份介绍。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和机构第四条 邮储银行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原则上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五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