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 管 规 范 1.0选 择 题 (税 款 追 征 、违 法 处 置 )一 、单 选 题 :1、在 规 定 的 责 令 限 缴 期 限 内 如 果 发 现 纳 税 人 有 明 显 的 转 移 、隐 匿 其应 纳 税 的 商 品 、货 物 以 及 其 他 财 产 或 者 应 纳 税 的 收 入 的 迹 象 的 ,办理 人 员 制 作 (A ),将 文 书 送 达 当 事 人 ,责 成 其 提 供 纳 税 (缴 费 )担 保 。A、责 成 提 供 纳 税 担 保 通 知 书 ;B、纳 税 担 保 书 ;C、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D、责 令 限 期 缴 纳 通 知 书 。2、在 规 定 的
2、责 令 限 缴 期 限 内 如 果 发 现 纳 税 人 有 明 显 的 转 移 、隐 匿 其应 纳 税 的 商 品 、货 物 以 及 其 他 财 产 或 者 应 纳 税 的 收 入 的 迹 象 的 ,办理 人 员 制 作 责 成 提 供 纳 税 担 保 通 知 书 ,将 文 书 送 达 当 事 人 ,责 成其 提 供 纳 税 (缴 费 )担 保 ,在 责 成 提 供 纳 税 (缴费)担保 时限内,如果 纳税人(缴费 人)提供了纳 税(缴费)担 保,则进行纳 税(缴费 )担保 申 请 确认 ;在 责 成 提 供 纳 税 (缴 费 )担 保 时 限 到 期 时 ,如 果 不 提 供 纳 税 (缴
3、费 )担 保 ,则 先 ( A )。A、实 施税收 保 全; B、进行强 制 执 行 登 记;C、予以行政 处罚; D、采取停供收 缴发票措施。3、如 果 在 责 令 限 期 缴 纳 的 税 (费 )款 规 定 的 纳 税 期 限 内 缴 纳 的 ,将 资料 归 档 ;如 果 未 缴 纳,应( B ),并根据情 况予 以一般程 序处 罚或简易 程序 处罚。A、实 施 税 收 保 全 ; B、进 行 强 制 执 行 登 记 ;C、冻 结 其 帐 户 存 款 ; D、扣 押 查 封 其 货 物 或 其 他 财 产 。4、纳 税 人 以 动 产 或 不 动 产 抵 押 形 式 提 供 纳 税 担 保
4、 的 ,需 向 税 务 机 关提 交 纳 税 担 保 书 ,同 时 还 需 要 提 供 纳 税 担 保 财 产 清 单 、(B)。A、产 权 证 件 及 其 复 印 件 。 B、相 关 部 门 出 具 的 抵 押 登 记 的 证 明 及 其 复 印 件 。C、村 委 会 出 具 的 不 动 产 归 属 证 明 。D、已 设 置 担 保 物 权 的 车 辆 。5、纳 税 人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缴 纳 担 保 税 额 及 滞 纳 金 后 ,涉 及 退 回 质(抵 )押 物 的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人 员 应 制 作 返 还 商 品 、货 物 或 者 其 他 财产 清 单 ,在 (
5、B )内 退 还 给 出 纳 税 人 ,解 除 纳 税 担 保 关 系 。A、5 个 工 作 日 ; B、3 个 工 作 日 ;C、1 个 工 作 日 ; D、2 个 工 作 日 。6、纳 税 担 保 到 期 涉 及 第 三 人 担 保 的 ,税 务 机 关 办 理 人 员 应 在 ( D ) 内 制 作 税 务 事 项 通 知 书 ,送 达 纳 税 担 保 人 ,通 知 其 履 行 担 保 责 任 。A、信 用 担 保 的 在 应 缴 税 款 届 满 之 日 起 30 日 ;B、动 产 担 保 和 不 动 产 担 保 在 应 缴 税 款 届 满 之 日 起 30 日 ;C、动 产 担 保 和
6、 不 动 产 担 保 在 应 缴 税 款 届 满 之 日 起 60 日 ;D、动 产 担 保 和 不 动 产 担 保 在 应 缴 税 款 届 满 之 日 起 15 日 。7、出 口 企 业 有 ( C )情 形 之 一 ,税 务 机 关 应 确 定 核 准 要 求 其 提 供出 口 退 税 返 纳 担 保 。A、该 批 出 口 货 物 已 收 汇 ,但 供 货 企 业 实 际 收 到 货 款 及 税 款 与应 收 货 款 及 税 款 比 率 居 于 85%至 90%之 间 且 无 加 盖 有 公 章 的 书 面 合理 原 因 的 。B、出 口 货 款 非 购 买 方 付 款 占 应 收 款 比
7、 率 15%以 上 且 无 盖 有 公章 的 书 面 合 理 原 因 的 。C、出 口 货 款 非 购 买 方 付 款 占 应 收 款 比 率 20%以 上 且 加 盖 有 公章 的 书 面 合 理 原 因 的 。D、该 批 出 口 货 物 已 收 汇 ,但 供 货 企 业 实 际 收 到 货 款 及 税 款 与应 收 货 款 及 税 款 比 率 低 于 85%且 无 加 盖 有 公 章 的 书 面 合 理 原 因 的 。8、税 务 机 关 书 面 通 知 纳 税 人 开 户 银 行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冻 结 纳 税 人的 金 额 相 当 于 应 纳 税 款 的 存 款 或 扣
8、押 、查 封 纳 税 人 的 价 值 相 当 于 应纳 税 款 的 商 品 、货 物 或 者 其 他 财 产 的 措 施 为 (答 案 :C)。A、纳 税 担 保 B、税 收 强 制 执 行 C、税 收 保 全 措 施 D、税 收 处 罚9、税 务 机 关 扣 押 商 品 ,货 物 或 者 其 他 财 产 时 必 须 开 付 (答 案 :B)。 A、清 单 B、收 据 C、清 单 和 收 据 D、发 票10、税 务 机 关 在 采 取 税 收 保 全 措 施 时 (答 案 :C)不 在 保 全 措 施 的 范 围之 内 。 A、高 档 消 费 品 B、易 腐 烂 的 商 品 C、个 人 及 其
9、 所 扶 养 家 属 维 持 生 活 必 需 的 住 房 和 用 品 D、金 银 首 饰11、(答 案 )属 税 收 保 全 措 施 。 书 面 通 知 纳 税 人 开 户 银 行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扣 缴 相 当 于 税款 的 存 款 变 卖 纳 税 人 的 商 品 、货 物 或 者 其 他 财 产 抵 缴 税 款 书 面 通 知 纳 税 人 开 户 银 行 或 者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冻 结 纳 税 人 的金 额 相 当 于 应 纳 税 款 的 存 款 拍 卖 纳 税 人 的 金 额 相 当 于 应 纳 税 款 的 商 品 ,货 物 或 者 其 他 财产 以 抵 缴 税
10、款 12、对 未 按 照 规 定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的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的 纳 税 人 ,不 缴 纳由 税 务 机 关 核 定 并 责 令 缴 纳 的 应 纳 税 额 时 ,税 务 机 关 可 以 实 施 保 全简 易 措 施 ,( B )。A、扣 押 其 全 部 商 品 、货 物 ;B、扣 押 其 价 值 相 当 于 应 纳 税 款 的 商 品 、货 物 ;C、扣 押 其 经 营 用 的 车 辆 ;D、经 县 级 局 局 长 批 准 ,扣 押 其 价 值 相 当 于 应 纳 税 款 的 商 品 、货物 ;13、税 务 机 关 将 扣 押 、查 封 的 商 品 、货 物 或 者
11、其 他 财 产 变 价 抵 缴 税 款时 ,首 先 应 当 ( B )。A、由 税 务 机 关 变 价 处 理 B、交 由 依 法 成 立 的 拍 卖 机 构 拍 卖 C、交 由 当 地 商 业 企 业 代 为 销 售 D、责 令 纳 税 人 限 期 处 理14、税 务 机 关 采 取 强 制 执 行 措 施 ,以 拍 卖 或 者 变 卖 所 得 抵 缴 税 款 、滞纳 金 、罚 款 以 及 拍 卖 、变 卖 等 费 用 后 ,剩 余 部 分 应 当 在 ( )日 内 退 还被 执 行 人 。 A 1 日 B 24 小 时 C 3 日 D 15 日15、当 事 人 A 时 ,税 务 机 关 可
12、 以 申 请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A、对 税 务 机 关 的 处 罚 决 定 逾 期 不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也 不 向 人 民 法 院起 诉 、又 不 履 行 ;B、对 税 务 机 关 的 处 理 决 定 逾 期 不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又 不 履 行 ;C、对 税 务 机 关 的 处 罚 决 定 逾 期 不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又 不 履 行 ;D、对 税 务 机 关 的 处 理 决 定 逾 期 不 申 请 行 政 复 议 也 不 向 人 民 法 院起 诉 、又 不 履 行 ;16、欠 缴 税 款 的 纳 税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需 要 出 境 ,但 未
13、结 清 税 款 、滞纳 金 ,又 不 提 供 纳 税 担 保 的 ,税 务 机 关 在 出 境 前 通 知 出 境 管 理 机 关阻 止 其 出 境 ,实 施 出 境 限 制 严 格 掌 握 ,原 则 上 ( C ) ,方 可 函 请公 安 机 关 边 防 部 门 实 施 边 控 。A、个 人 欠 税 5 万 元 以 上 ,企 业 欠 税 50 万 元 以 上 ;B、个 人 欠 税 10 万 元 以 上 ,企 业 欠 税 100 万 元 以 上 ;C、个 人 欠 税 3 万 元 以 上 ,企 业 欠 税 20 万 元 以 上 ;D、个 人 欠 税 10 万 元 以 上 ,企 业 欠 税 在 2
14、00 万 元 以 上 。16、当 欠 缴 税 款 的 纳 税 人 因 怠 于 行 使 到 期 债 权 ,对 国 家 税 收 造 成 损害 的 ,税 务 机 关 可 以 依 照 合 同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行 使 (C )。抵 押 权 留 置 权 代 位 权 撤 销 权17、当 欠 缴 税 款 的 纳 税 人 无 偿 转 让 财 产 ,对 国 家 税 收 造 成 损 害 的 ,税务 机 关 可 以 依 照 合 同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行 使 ()。 抵 押 权 留 置 权 代 位 权 撤 销 权18、对 审 计 机 关 依 法 查 出 的 税 收 违 法 行 为 ,(答 案 :C)应 当
15、 依 法 将 应收 的 税 款 、滞 纳 金 按 照 税 款 入 库 预 算 级 次 缴 入 国 库 。A、审 计 机 关 B、财 政 机 关 C、税 务 机 关 D、人 民 法 院 19、纳 税 人 有 (答 案 :C)的 税 务 违 法 行 为 ,经 税 务 机 关 提 请 ,由 工 商 行政 管 理 机 关 吊 销 其 营 业 执 照 。A、未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申 请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B、未 按 规 定 使 用 税 务 登 记 证 C、不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经 税 务 机 关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仍 不 改 正 D、伪 造 税 务 登 记 证 件20
16、、从 事 生 产 、经 营 的 纳 税 人 、扣 缴 义 务 人 有 税 收 违 法 行 为 ,拒 不 接受 税 务 机 关 处 理 的 ,税 务 机 关 可 以 收 缴 其 (B )。 税 务 登 记 证 发 票 营 业 执 照 办 税 员 证21、违 反 税 收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应 当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的 行 为 ,在 ( B )年内 未 被 发 现 的 ,不 再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 3 5 10 无 限 期22、下 列 违 法 行 为 不 适 用 二 千 元 以 下 罚 款 是 (D )。 A 未 按 规 定 将 会 计 核 算 软 件 报 送 税 务 机 关
17、备 查 的 B 未 规 定 将 其 全 部 银 行 账 号 向 税 务 机 关 报 告 的 C 未 按 规 定 使 用 税 务 登 记 证 件 的 D、编 造 虚 假 计 税 依 据 的23、康凯县国家税务局稽 查局在 2002 年 10 月 25 日的检查中发现,张天九在未办税务登记的情况下,租用邻居房屋开办个体超市,并自2002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营业。税务部门遂于 2002 年 10 月 27 日,下达有关核定税款通知并责令张限期缴纳。但张置之不理,逾期仍未缴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税务部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应当注意的事项是:(B )A.税务部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
18、批准B.税务部门可扣押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价 值的商品、货物C.税务部门可对纳税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其他 财产采取税收保全措施D.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一般应责令纳税人在 15 日内缴纳税款,逾期仍然未缴纳,就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4、某 县 地 方 税 务 局 依 法 对 从 事 建 材 生 产 的 个 体 业 主 黄 某 实 施 强 制执 行 措 施 ,可 以 书 面 通 知 开 户 银 行 从 (答 案 :A)扣 缴 税 款 。 A、黄 某 的 储 蓄 存 款 B、黄 某 老 婆 的 存 款25、如 果 税 收 违 法 行 为 当 事 人 违 法 事 实 确 凿 并 有 充 足 法 定 依
19、 据 ,对 ( A )罚 款 处 理 业 务 时 ,进 行 简 易 程 序 处 罚 业 务 处 理 。A、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B、公 民 处 以 50 元 以 下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2000 元 以 下C、公 民 处 以 20元 以 下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2000 元 以 下D、公 民 处 以 20元 以 下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 元 以 下26、税 务 机 关 拟 对 ( B )的 罚 款 ,向 其 纳 税 人 送 达 了 税 务 行 政处
20、 罚 事 项 告 知 书 ,告 知 当 事 人 依 法 享 有 陈 述 申 辩 或 要 求 听 证 的 权 利 。A、公 民 处 以 50元 (含 )以 上B、公 民 处 以 2000元 (含 )以 上C、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1000元 (含 )以 上D、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处 以 2000元 (含 )以 上27、当 事 人 要 求 听 证 的 ,应 当 在 税 务 机 关 告 知 后 ( A )日 提 出 。A、3 B、5、 C、10 D、1528、当 事 人 由 于 不 可 抗 力 或 者 其 他 特 殊 情 况 而 耽 误 提 出 听 证 期 限 的 ,在 障 碍
21、 消 除 后 ( B )日 以 内 ,可 以 申 请 延 长 期 限 。A、3、 B、5 C、7、 D、1529、税 务 机 关 应 当 在 举 行 听 证 的 ( C )日 前 ,制 作 税 务 行 政 处 罚 听证 通 知 书 ,通 知 当 事 人 举 行 听 证 的 时 间 、地 点 。A、3 B、5 C、7 D、1530、税 务 机 关 应 当 在 收 到 当 事 人 听 证 要 求 后 (D )日 举 行 听 证 。A、3 B、5、 C、7 D、1531、根 据 征 管 法 规 定 ,纳 税 人 应 将 其 全 部 银 行 账 号 向 税 务 机 关 报 告 ,对 未 按 规 定 向
22、 税 务 机 关 报 告 的 ,税 务 机 关 (答 案 :B) A、可 以 采 取 强 制 执 行 措 施 B、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 C、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并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 D、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处 2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罚 款32、某 从 事 生 产 经 营 的 纳 税 人 未 按 照 规 定 将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或 者 财务 、会 计 处 理 办 法 和 会 计 核 算 软 件 报 送 税 务 机 关 备 查 ,税 务 机 关 应(答 案 :D)。 A、对 其 处 2000
23、 元 以 下 罚 款 B、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不 改 正 的 ,可 以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 C、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并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 D、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33、对 未 按 规 定 设 置 ,保 管 帐 簿 的 纳 税 人 ,税 务 机 关 (答 案 :A)。A、应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 B、应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并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C、应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 D、应 责 令 限 期
24、改 正 ,处 2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的 罚 款34、A 公 司 将 税 务 登 记 证 转 借 给 B 公 司 使 用 ,导 致 B 公 司 偷 逃 了 大量 的 国 家 税 款 ,给 国 家 造 成 重 大 损 失 。对 A 公 司 这 一 行 为 ,税 务 机 关应 (答 案 :D)。 A、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 B、处 以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 C、处 2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罚 款 D、处 10000 元 以 上 50000 元 以 下 罚 款35、纳 税 人 未 按 规 定 期 限 办
25、理 纳 税 申 报 和 报 送 纳 税 资 料 ,情 节 严 重的 ,税 务 机 关 可 以 处 (答 案 :C)的 罚 款 。 A、2000 元 以 下 B、2000 元 以 上 5000 元 以 下 C、2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D、10000 元 以 上36、下 列 违 法 行 为 中 ,应 处 以 2000 元 以 上 5000 元 以 下 罚 款 的 是 (答案 :D)。 A、纳 税 人 未 按 规 定 期 限 申 报 办 理 税 务 登 记 B、纳 税 人 未 按 规 定 设 置 、保 管 帐 簿 C、纳 税 未 按 照 规 定 的 期 限 办 理 纳 税 申
26、报 D、扣 缴 义 务 人 未 按 规 定 设 置 、保 管 代 扣 代 缴 税 款 帐 簿 ,且 情 节严 重 的37、纳 税 人 未 按 规 定 安 装 、使 用 税 控 装 置 的 ,税 务 机 关 (答 案 :D)。 A、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处 2000 元 以 上 5000 元 以 下 罚 款 B、责 令 限 期 改 正 ,逾 期 不 改 正 的 ,处 2000 元 以 上 罚 款 C、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处 2000 元 以 上 罚 款 D、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 2000 元 以 下 罚 款38、扣 缴 义 务 人 未 按 照 规 定 设 置 、保 管 代 扣 代 缴 、代 收 代 缴 税 款 帐 簿和 税 款 记 帐 凭 证 及 有 关 资 料 的 ,由 税 务 机 关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可 以 处(答 案 :A)的 罚 款 。 A、2000 元 以 下 B、2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 C、2000 元 以 上 5000 元 以 下 D、5000 元 以 上 10000 元 以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