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n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竣( 交) 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 交) 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 年第3 号)及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n n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管理的二级路网建设项目(含地方公路收费项目、通往省级以上旅游风景区公路建设项目)及三级路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新、改建工程竣( 交) 工验收工作。n n 第二条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项目竣( 交) 工验收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指导。采用两阶段设计的项目,竣工验收由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负责; 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项目,竣工验收由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批单位负责。县际公路由厅公路局组织竣工验收。 n n第三条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负责竣第三条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负责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及质量检测工作的行业指(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及质量检测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及导和管理。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