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煤化工项目、煤矿项目,包括:勘察、设计、土建、安装、监理及工程材料采购等(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集团公司组建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委员,分管经营管理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技术部、采购计划部、计划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综合办公室等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公司内外部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士不少于20人为专业委员,具体职责有: (一)对招投标工作实行管理,根据年度计划批准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确定项目的招投标方式和评标原则; (二)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司本部各部门、下属各单位的招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