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工程分包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1 为规范分包行为,加强分包管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市场和企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2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范围内委外的工程分包行为。3 本办法中使用的各种名词和术语参照集团公司管理手册中的解释。本办法中的工程分包是指根据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所承包工程任务中的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4 分包管理遵循的原则:分包管理遵循“专人管理,多方参与,综合约束,相互监督”的原则。第二章 分包形式5 允许的分包形式集团各项目的分包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允许的分包形式为:劳务作业分包型、专业工程分包型。5.1 劳务作业分包型该分包形式以工序分包为主,包括纯劳务用工型分包和自带相适应作业机具的劳务型分包,按工天或作业量进行费用结算,其材料供应、质量管理、安全控制、环保管理和工程检验等仍由承包单位负责。5.1.1 纯劳务用工型分包该分包形式人员来自劳务公司,承包单位按规定与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