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处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操作规程及施工蓝图,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队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第二章 处罚条例第一节 基本规定第三条 工程开工后,劳务队(组)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第四条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第五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 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第七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