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党员党内表现积分管理办法(修订)为进一步发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群体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结合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日常行为指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一、适用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等四类学生群体,以下统称“学生党员”。二、主要内容主要根据学生党员在党组织生活、主要面向党员群体的华园讲坛等活动及各类比赛和竞赛、课堂纪律、校规校纪、志愿者活动、携手计划帮扶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积分登记,将累计积分数据作为学院发展党员、党内评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三、具体办法以学期为积分周期,总积分为以下七大项积分之和(简称“党员积分”),所有的扣分统一以负数进行登记。、参加党支部活动(包括组织生活、支部集体活动、支部表决大会等)完整地参加次活动,记分,党支部根据具体表现(如:活动中参与积极性、活动后提交心得体会等)加表现分分;中途到场或中途离场,记分;请假,记分;未参加且未请假,扣分。对党支部活动提出建议方案,记分,若建议方案被采纳并予以实施,另记分;党支部活动的组织者,另记分。中途到场和中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