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秩序、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 集团公司的档案是指公司在基本建设、经营发展、党政管理、会计工作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利用、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图纸、声像以及其他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二条 集团公司的档案工作是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集团公司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第三条 集团公司设置专人专岗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在集团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实行档案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第四条 各部门应明确规定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并定期将整理好的档案移交档案室。(一)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二)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归档。(三)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