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车队管理制度(试行)为使我校车队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安全行车意识和责任心,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及最大程度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升车队整体形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用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我校车队成为一流的高校车队,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第一章 车辆管理规定一、车辆停放1、 各类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小型车停放在体育馆地下停车场或东侧停车场;大型车停放在体育馆北侧停车场。2、 车辆在完成出车任务后应立即归队,停放在指定位置。3、 所有车辆原则上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场过夜,不得随意停放在他处。由于工作的需要,无法停放在指定地点过夜的车辆,须经校长办公室及车队队长审核批准,方可停放他处,停放场所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二、车辆保养与维修1、 所有车辆应做到车容整洁。尤其执行完任务的车辆归队后,应及时清理车厢内外,头套、座套定期清洗,确保头套一月清洗一次,座套一学期清洗二次,做好保养工作。2、 车辆如发生故障需到修理厂检修时,必须先填写故障维修单。后经车队队长或指定的专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将车辆送至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