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凡属本集团公司包括下属企业签署的合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统一转至集团公司法务部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及严密性。并填写合同法律意见书和合同审批单方可签订合同。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本条所指重大合同是指(主要是按合同标的数额来确定,)数额界限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 2、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2)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