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管理规定(06版)一.目的:为加强出差的管理,合理控制差旅时间及各项费用支出,提高差旅的实际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连续出差或赴外地学习培训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内;在同一县市连续出差超过30天的视同长期外派人员,按标准的70%执行。 三.名词解释:出 差:由工薪发放地出发,至目的地参加公司委派的各种活动。 差旅费:员工出差发生的差旅费,包括膳食、住宿、交通及其他等。四.为了控制无效出差,减少无谓支出,作如下规定:1).提前填报出差申请表(见附件)。2).到目的地后需及时和公司联系。3).出差中每日晚均需要及时总结当日的活动及效果。4).出差返回二个工作日内交出差报告及客户资料卡。五.标准:1境内差旅费标准到省会级城市(不含直辖市)出差住宿及外埠市内交通补贴、膳食补贴标准(元/人天):出差人员级别住宿补贴市内交通补贴膳食补贴标准合计总经理实报实销,并按300元/日补助出差补贴部门经理140元/天30元/天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