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国有企业的现状及前景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经济学博士 田中景一、日本地方国有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日本的地方国有企业包括两种形式,即第三种形态和地方公社。1 第三种形态的概念和分类“第三种形态”一词来源于英语的“The Third Sector”。是将政府部门或者公共部门看作第一种形态、将民间部门看作第二种形态、将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的“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看作第三位的形态而概念化的。关于第三种形态的概念,在日本,存在着多种解释,例如,在1989年版的日语大辞典(讲谈社)中,对其所做的定义是,“以地区开发和都市形成为目的而设立的官民共同出资的开发机构”;广辞苑(第4版)所做的定义是,“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与民间企业共同出资而设立的事业体”。1在公共投资杂志社主编的第三种形态 设立和运营的指针(1985年8月第1版,1989年9月修订版)中指出,关于第三种形态,还没有确定的定义,因使用此概念的人的不同其意义有若干差异,但一般来说,所谓第三种形态,是指由国家和地方公共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