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保证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2005) 第 1 号令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国经贸安全(2000)189 号文件关于印发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和 GB1165189劳动防 护用品选用规则,以及集团公司电安2004119 号中铁电气化局 集团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公司为员工配备的, 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 装备。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工程施工、工业生产单位。 工程所在地政府对防护用品有特别规定时,应执行当地标准。 第二章 劳动防护用品适用范围 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原则 一、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原则和适用范围 - 2 -、作业服和作业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