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5.1 总则为创立公司诚信形象,保护公司利益,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华太筑业(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公司各级领导、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5.2 经济合同的签订1)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2)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没有受到法人委托的人员均无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约。3)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主要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