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地有限责任公司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第二章 会议分类及组织第二条 会议归纳为四类:公司会议、专业(题)会议、部门工作会、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第三条 公司会议:主要包括公司领导(扩大)会,公司干部会、公司职工大会、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办公室批准后,由各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第四条 专业(题)会议:系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施工项目分析会、销售分析会及项目策划分析会等),由分管副总批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五条 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如开的工作会(如工程部、销售部每周的工作例会),由各部门经理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第六条 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对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客户座谈会等)一切由公司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作做好会务工作。第三章 会议安排第七条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第八条 行政技术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