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一、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按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值班,如需变更,应经上级批准。 2.在值班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许擅自离开,如因故需要离开时,必须经站长或工区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找人代班时应交持当班注意事项。代班人应承担代班后一切责任。 3.当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应衣着整齐,并佩戴值班标志。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背心、短裤头、拖鞋。 4.在当班时间内,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卫、保密工作。 5.220KV以上变电站的值班方工,由网、省局根据变电站在电网中的地位确定,其值班轮值表,由站长编排,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 6.在值班时间内,值班员除做维护工作、巡视设备、倒闸操作外,不许远离值班室。班上的一切操作命令,必须由值班长直接直接受令和发令。 7.在值班时间内,不许会客,不准带小孩,女工哺乳时间每班四次,每次30分钟。 8.非值班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控制室、高压室和蓄电池室。 9.在值班时间内,严禁打扑克、下棋、打麻将、吵架、喝酒,酒后不准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