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码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等次裁量幅度1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勘察设计企业,吊销资质证书,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对工程监理企业吊销资质证书,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吊销资质证书,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吊销资质证书,由资格许可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罚款;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