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 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新生入学体检、毕业体检是常规健康体检。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第六条 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