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简化并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登记、公示和评价管理,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依据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粤经信创新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行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主要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第三条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市有关部门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公示。第四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并牵头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登记、公示和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