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正式)一、考核的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桥梁日常养护管理,切实提高城市道路桥梁养护质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桥梁使用功能,确保城市道路桥梁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城市整体品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考核依据(一)建设部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03)(二)成都市市政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CDSZ01-97)、城市桥梁养护维修技术规范(CDSZ03-97)三、考核主体由成都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牵头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组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四、考核对象及范围(一)考核对象:市、区两级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市路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路桥经营公司”)等单位。(二)考核范围:市、区两级城市道路桥梁管理部门养护管理的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市路桥经营公司养护管理的三环路设施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五、考核项目及内容(一)社会责任:认真履行社会、工作职能,妥善处理各类事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