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自用部分维修服务方案一、对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措施白天由管理处受理报修,夜间由保安室受理报修,维修人员值班到晚上8:00(夏季延长到晚上10:00),维修单写明报修内容和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情况,维修完毕由住户验收签字确认,小区公布值班电话。同时,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个被业主问到或接待的管理人员必须作为责任人负责解答、办理或协调处理、落实业主要解决的问题。1、凡遇业主、使用人到物业管理处反映需维修项目,应当场填写维修单,并随业主去现场确认需维修项目。2、维修单即时送交工程维修部。屋面维修当天到现场查看,与住户约定时间维修;急修15分钟(夜间1小时)内到现场,不能立即解决的采取临时措施;采取小修不过夜的原则。3、维修完毕,由业主进行检查,认为合格后签字为准,三日内,管理处派人复查或电话回访,并作出记录,对于程度严重者,派专人定期上门查询。4、管理处员工都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可以当场解决的问题应当场解块。如确有人手缺少等困难,也要解释清楚,不冷言相对或置之不理。5、维修过程中,管理处员工不得接受业主的馈赠,保质保量尽快完成报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