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度名称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受控状态编 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目的(1)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2)对工程承包方进行评定和选择,保证承包方具有满足本企业规定要求的能力,通过对企业的工程承包活动实施控制,以确保本企业的工程符合业主和法规的要求。第2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施工中的所有承包活动。第3条 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1)公开、公正的原则。(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3)工程性质与施工能力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本企业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第4条 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要求(1)项目承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并且必须满足本企业的质量要求。(2)工程分承包方必须经过评定和认可,并建立合格的工程分承包方档案。(3)选择工程分承包方,需由项目经理部决定并报总经理审核。(4)工程分承包方应在合格工程分承包方名册中选择。(5)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