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研究院2#楼工程开荒保洁服务合同甲方:台州市社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台州新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台州市社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属下之浙大台州研究院2#楼开荒保洁服务工作,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自愿遵守。一、项目名称:浙大台州研究院2#楼开荒保洁服务工作。二、项目地点: 永宁河以西,市府大道以北。三、服务范围: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的开荒保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院2#楼室内(一至四层)所有功能用房、内庭院、办公区域(含各类管理用房)、设施设备用房、全部公共区域及其它所有公用部位及设施的开荒保洁。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和保洁标准(详见附件)在本物业提供开荒保洁服务,并保持高水平的服务质量,使甲方满意。 3、其它甲方合理要求之服务。四、开荒清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五、 开荒清洁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