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催收协议律师提示:1. 委托催收其实就是委托追债,委托追债是民事代理行为,但是委托他人追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刑法上的犯罪风险,如:委托人委托他人追债,假如他人在追债过程中构成犯罪的,委托人有可能被判共犯,与受托人共同承担刑事责任。2. 从委托人角度考虑,为防范风险,建议委托人在委托协议中声明追债人只能采取合法手段追债;在受托人追债过程中,不参与追债过程,不出现在追债现场。3. 受托人也应当运用合法形式追债,若对债务人、担保人、保证人采取非法形式追债,有可能需要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更有甚者,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催收欠款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委托催收合作期限委托催收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催收欠款,委托期限届满,委托自动终止;若需延长,乙方应向甲方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