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加剂匀质性试验10.2.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混凝土中外加剂的匀质性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高性能减水剂(早强型、标准型、缓凝型)、高效减水剂(标准型、缓凝型)、普通减水剂(早强型、标准型、缓凝型)、引气减水剂、泵送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防水剂、防冻剂、和速剂共十一类混凝土外加剂。10.2.2 含固量10.2.2.1 方法提要将已恒量的称量瓶内放入被测液体试样于一定的温度下烘至恒温。10.2.2.2仪器天平:分度值0.0001g;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温度方位0200;带盖称量瓶:65mm25mm;干燥器:内盛变色硅胶。10.2.2.3 实验步骤10.2.2.3.1 将洁净带盖称量瓶放入烘箱内,于100105烘30min,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30min后称量,重复上述步骤直至恒重,其质量为m0。10.2.2.3.2 将被测液体试样装入已经恒重的称量瓶内,盖上盖称出液体试样及称量瓶的总质量为m1。10.2.2.3.3 将盛有液体试样的称量瓶放入烘箱内,开启瓶盖,升温至100105(特殊品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