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用人需求,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招聘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部人员,是指和我公司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的外部公司派至我公司做技术服务的人员。第三条公司各部门、事业部、中心对自己部门内的外部人员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六条招聘申请:年初部门预算会议审批通过的名额全部采用外部技术服务渠道解决。第七条招聘申请、笔试、面试和录用流程与公司编制内人员的相关流程一样,具体流程见招聘办法。不同之处在于:(一) 不与我公司签劳动合同;(二) 薪酬福利全部由外部公司提供。第八条 外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用人部门要做好试用期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反馈给外部公司,不合格者,将退回外部公司。报到后,外部人员领取临时门禁卡、临时饭卡。电话、办公电脑等办公用品由用人部门统一到办公室领取,并统一挂在部门帐下。第九条 外部人员离职流程:向自己公司提申请,由其公司向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通知,然后在部门办理工作交接、交接完成后即可回其公司。第三章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