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办法(暂 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员工,公司高层人员薪酬不属于本办法范围。公司顾问及特聘人员、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约定或参考本办法确定。第三条 按照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使员工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员工收入增幅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增幅同步增长。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同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坚持岗位业绩与收入相对统一,体现内部公平的原则。第二章 薪酬体系与结构第五条 薪酬内容与结构(一)员工工资以员工受教育程度、所从事工作或岗位的职责大小、劳动强度、智能要求、岗位业绩为基础确定员工的工资水平,其额度是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为依据来确定。(二)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绩效工资+补贴1、基础工资。参照滨州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