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文明产儿的网络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及生活的各个领域,为大家进行信息交流搭起了一座互动平台。网络购物是近年来才从网络中游离出来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其宣传广告内容充斥着互联网(Internet)和电视传媒等媒体,对普通消费者来说,是既熟悉而又陌生的话题。本文仅就网络购物所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如何完善相关措施提出一些浅见。 一、网络购物概念及其优点 网络购物就是出卖人通过网络媒体发出要约并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对要约作出承诺并支付价款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 网络购物与传统的钱物直面交易方式相比较存在深刻差异。主要体现在: 一是购物方便。不出门户就可完成购买过程,只要按照商家指定的地址或帐号汇款,商家便会按照你指定的地址送货上门。 二是所付劳动量少,不必为购物跑商场,从中花费许多宝贵时间。尤其适合家中缺乏劳力及空巢老人家庭。 三是信息量大,商品的可比性强,很易选中满意商品。 四是商品价格往往低于同类产品。由于网络的营销成本低,完全可以免去昂贵的店面租金及许多相关开支,在价格上具有不可比拟性。 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