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10.1 概述本章明确了考核的对象、内容、要求、方法及奖惩规定。10.2 依据10.2.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10.2.2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10.2.3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10.2.4省局年度考核通知精神10.3 要求10.3.1省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分院领导班子、省院各部门及员工的考核。10.3.2分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分院各部门及员工的考核。10.3.3各单位应当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制订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考核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10.3.4考核应有见证。10.4 考核程序10.4.1对省院领导班子考核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组织实施。10.4.2对分院领导班子考核10.4.2.1考核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与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培养干部团结协作、敬业奉献的工作理念,激励、监督干部忠于职守、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廉洁自律,积极履行好岗位职责,齐心协力推进我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