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2.1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等内容。2.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3职责3.1安全科为本公司各类事故调查、处理、统计的归口部门;公司所有部门在发生事故时,有义务接受和配合公司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3.2凡本公司员工均有向安全科等相关领导举报各类事故的权利和义务。3.3安全科为事故管理的部门,负责事故调查组的召集,负责按本制度规定协调、监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总负责预防措施的落实。并向总经理报告事故调查处理结果。3.4总经理负责主持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并接受有关对事故处理、整改、预防措施不同意见的投诉。4事故分类及定性4.1本制度所称事故,是指设备事故,生产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火灾爆炸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其他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事故。4.2.1设备事故,是指设备操作不当、维护保养不当等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行为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