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消防条例(20XX年12月31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XX年3月23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火、灭火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第四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第五条市及区(市)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