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市道路养护部食堂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广大员工饮食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工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二条 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项目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组员,安全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综合办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第三条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道路养护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统一部署指导本项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本项目食品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评比、奖罚等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对事故责任部门、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第三章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四条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第五条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定期检查各岗位、厨房、库房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第六条 定期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定期组织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