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 则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第一条 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由公司办公室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公司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 1公司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证、安全许可证等证件; 2公司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 3公司业绩、各类合同等资料; 4上级来文; 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6、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存档的各类文件资料;7公司有效证件、印章;8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9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10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第二条 部门档案管理范围,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管理,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公司备案留底。如工作完成后,原件移交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