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目录总则控制保护区范围建设项目管理作业行为管理安全保护巡查附则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及建设条件,根据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公共交通系统中的地铁、跨座式单轨、城轨快线、都市快轨(线)、轻轨、有轨电车等公共客运系统(含轨道交通延长线)。本办法所称控制保护区,是指为保障轨道交通安全建设和运营而在轨道交通沿线划定的一定范围,该范围内的建设和作业等活动受到合理限制。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本市行政区域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作业行为、安全保护巡查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委)是本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委托其所属的重庆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轨道办)实施。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第四条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扩)建工程。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市、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在规划方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