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定点供应配送标准1.我方与招标方签订定点销售供应食堂食品协议书。 2.我方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7)超过保质期限的。 3. 我方供应食品的价格(报价)不得高于同品种其它供应商的批发价格。今后食品价格分两次(期初、期中)进行调整确定。调整确定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供应支队的食品价格,不得调整,如发现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