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监事会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的基本职责是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维护股东权益,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师及公司所属单位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第二章 行权范围及工作程序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二、依据真实性、合规性原则,监督检查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核算及管理情况,审核公司中期、年终财务报告;三、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凝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四、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五、当公司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六、提议召